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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刚经》释_尊重正教分第十二
来源:鸠摩罗什大师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 | 作者:依江味农居士科判《金刚经》释 | 发布时间: 2024-07-27 | 10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十二、尊重正教分

原文:

复次,须菩提,随说是经,乃至四句偈等,当知此处,一切世间、天、人、阿修罗,皆应供养,如佛塔庙。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。须菩提,当知是人,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若是经典所在之处,则为有佛,若尊重弟子。”

译文:

佛接着说:须菩提,虽然只是观机随缘地向他人讲解宣说此经,甚至只是讲解经中的四句偈,此处已是佛门道场,相当于佛在度化众生,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,皆应护持恭敬供养此处,此处就如佛塔庙一样。何况有人能够完全信受奉行,读诵受持此经乃至四句偈。须菩提,佛已经知道这个人,不但成就了最上第一希有的佛法,而且成就了最上第一稀有的无上菩提。这部经典所在之处,那里就会有佛,犹如佛在教导弟子,就象尊重已经开悟的佛的弟子那样尊重《金刚经》。”

注释:

什么是若尊重弟子?是已经开悟,将来必定成佛的弟子。佛给这些弟子预先授记就叫尊重弟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