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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了凡四训》第38讲
来源:《臻经典》微信公众号 | 作者:张源 | 发布时间: 2024-05-22 | 28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第三十八讲

据一些记载看,了凡先生不仅仅自己为官非常清廉、爱护百姓,还做了很多很多好事。比如宝坻县海浪很大,河患也很大,他就组织百姓筑海堤、筑河堤,在海堤河堤上又种上树来巩固堤防,同时把滩涂逐渐地改造成良田,富饶这些百姓的收成。另外他太太自己也非常勤俭,虽然他是一县的父母官,权力很大,但是他并没有很奢侈,或者过官家的生活,他比百姓过得还要简朴。 

有一次了凡先生看到他们自己家冬天穿的棉袄(原来都是用丝锦在里面做棉絮),他太太买了很多棉花的棉袄。他就问太太说咱们家里已经有棉袄了,你为什么还要买棉花做的棉袄?他太太说因为丝锦做的棉袄太贵了,一件可以买很多件普通的棉袄,我想多做一些棉袄,把这些丝锦的都换下来,然后我们也都穿普通的棉花做的棉袄,这样的话就可以多去布施,多去接济这些鳏(guān)寡孤独和冬天没有棉衣穿的人了。所以可以见得行善,你一个人做是慢的,如果你能感染你周围的人一起做,这就是更好的事情了。同时我们要知道一个圣贤的背后,一定有一群圣贤护持他,他太太也是一位贤人,没有这样一个贤内助,你想想很多时候一些贪官,他不是自己贪,他可能是家里人太贪,最后他也把持不住变成了贪官。如果说你自己行的端,走的正,你的太太也是这样的人,那么你家族子孙的绵延和福德就不可思量了。

后来了凡先生很快又被提拔到北京做中央的官员了。他到了兵部,就是国防部。后来他也带兵打仗,到朝鲜去打仗抗击倭寇。那个时候日本进攻朝鲜,朝鲜是中国的属国。他也曾带兵在那个地方,当然也受过一些冤枉,后来又被平反昭雪。他在自己记录上讲,他说到了我53岁那年,我就已经彻底明白了人的命运是怎么回事了,我也就不再发愿祈求我能长寿了。因为原来孔铁嘴先生算他到53岁那年是必死无疑。但是他那一年也没有再发愿说我要长寿,那一年他也就很容易、很平安地度过去了,什么事也没有,等于是他的命完全改变了。他说我现在已经69岁了,这句话说的时候他肯定是在跟他的孩子们讲,已经非常地明白,你要想求得立命的方法,完全就在自己手上。

《书经》上说“天难谌,命靡常”,又说“惟命不于常”,实在是很有道理的。所谓天命之说其实是不可信的,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命运也不是不能改的,他也因此非常坚定地明白了人生福祸并不是天定的,如果认为福祸天定,你是宿命论的,你这样的人一定是凡夫俗子。为什么是凡夫俗子呢?因为你改变不了自己的恶习,你的贪嗔痴慢疑的各种恶习你改变不了。你不肯反省自己,总愿意在境界上去推脱:这是命定的,我的命不好,你的命比我好。而不从自己心地上去找原因、去下功夫,那一定是凡夫俗子。如果明白福祸是凭自己的心来决定的,能够贤达安命的人(贤达就是要去做一切事情,去尽一切份;安命就是随一切缘),那这样的人必然就是圣贤豪杰。

《书经》上那句话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:天命是难以相信的,命也是没有固定的,“命靡常”就是没有固定的。“惟命不于常”也是这个意思,就是命并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。你只要是自己用心去掌握它,去发现它,你会明白命是可以自己掌握的。(改命应改积习)

【原文】

罗与贾比屋而居,罗富贾贫。罗欲并贾宅,而勒其值。以售他人,罗又阴挠之。久而益窘,不得已减值售罗。罗经营改造,土木一新。落成之日,盛筵祭神。纸钱甫燃,忽狂风卷起著梁上,烈焰骤发,烟煤迸散如雨落。弹指间寸椽不遗,并其旧庐爇(ruò,焚烧)焉。方火起时,众手交救,罗拊膺(yīng)止之曰:“顷火光中,吾恍惚见贾之亡父,是其怨毒之所为,救无益也。吾悔无及矣!”急呼贾子至,以腴田二十亩书券赠之。自是改行从善,竟以寿考终。

【译文】

罗某人与贾某人比邻而居,罗家富而贾家贫。罗某人想兼并贾家的住宅,却极力压低房价。贾某想卖给别人,罗某又暗中阻挠。时间久了,贾家生活更加窘迫穷困,不得已只好以低价卖给了罗某。罗某加以经营改造,使之焕然一新。落成那天,罗某大摆盛宴,祭祀鬼神。当他刚点燃纸钱,忽然刮起一阵狂风,把那纸钱卷到房梁之上,一刹那时,浓烟烈炎骤然而起,火星烟尘崩落如雨。顷刻之间,新修缮的房屋烧得寸椽无存,就连罗某的旧住宅也一齐烧毁了。当烈火刚起的时候,在场的人们争相扑救。罗某却捶着自己的胸膛阻止说:“不用救了!刚才我在火光之中,恍惚看见贾某已过世的父亲,是他怀着怨恨的心在报复,救也无用。我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!”罗某当即把贾某请来,愿意送给他二十亩良田作为对贾家的补助,并写下契约。从此罗某改恶从善,竟得以长寿善终。